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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大理大学艺术学院始建于1985年,2001年由大理师专美术系、音乐系合并而成,学院长期以来秉持“立足大理,服务滇西,面向云南及周边省区,辐射南亚东南亚”的办学定位,按“强队伍、促内涵、提质量、重特色”的工作思路,培养了大批思想品德优良、基础理论扎实、实践能力强、善于协同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艺术人才。2013年起开始招收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研究生,2021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,经过37年的办学积淀,已发展成以“美术学”、“音乐学”、“设计学”等三个一级学科为主体,滇西民族民间艺术传承、创新研究为特色,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校属学院,是云南省地处非省会城市办学高校中,艺术教育办学最早且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点的艺术学院。目前获得了文化和旅游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高校”、“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”、“云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”、“中央音乐学院非物质文化保护与研究基地”、“中央美术学院教学与创作研究基地”等重要平台。

    学院现有教职工82人,其中专任教师70人,专任教师中高职称教师31人,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70%,其中博士28人。师资队伍结构合理,务实进取,在推动区域高等艺术教育和促进区域民族艺术传承、创新、研究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    学院现有1个学术学位硕士点(少数民族艺术)和一个专业学位硕士点(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点),有音乐学、绘画、视觉传达设计等六本科专业,全日制在校本、硕学生近900人。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,省一流课程3门,校级创新团队3个。学院不断改革,锐意创新,建成了制度完备的教学管理体系。设有音乐舞蹈系、美术系、艺术设计系等3个教学系,综合办、教学办、团学办等3个管理机构,民族艺术馆、滇西少数民族研究院等2个教辅科研机构。
    近年来,学院获得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央美术学院对口帮扶,积极引进人才,发挥艺术学科专业优势,依托丰厚的滇西民族民间艺术资源,抢抓机遇,积极作为,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。学院近五年获得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、创新实践项目近30项,教师发表学术论文、作品500余篇(件),出版专著、专辑、教材20余部。学院重视特色建设和合作与交流,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建立民族艺术馆,打造 “金花组合”、“茶马古道艺术主题创作”等艺术品牌。积极开展校地合作,与大理州委宣传部共建“文化创意研发基地”,与大理中和村共建“中和书院”,以艺术助力乡村振兴共同打造“中和国际艺术村”,在怒江泸水建立“博士工作站”,积极服务社会,实现互利共赢。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,打造了“大东方艺术节”的艺术交流品牌,师生应邀到泰国、意大利、奥地利、德国、捷克、荷兰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挪威、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交流展演。
    学院将继续努力加强内涵建设、加快特色发展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力争办学层次、办学规模、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协调发展,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艺术学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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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党委书记  段丽恒
     
    院长  赵全胜
     
    组织员  柴世学
     
    党委副书记  杨艳军
     
    副院长  张涛
     
    副院长  孙聪

招生咨询电话:

0872-2219887

学院地址:云南省大理市古城弘圣路2号 

电话(传真):(0872)22198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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